第164章 沈瑶之难(3/4)

    “我是。”

    “齐利隆的老婆?”

    “对。”

    “现任利隆公司的老板?”

    “对啊,怎么了?”

    警察拿出一张纸:“你被逮捕了,这是拘捕令。”

    什么?逮捕?!

    李招娣脑瓜子彻底炸开了:“喂!我怎么了?我犯什么罪了,你们要逮捕我,凭什么?!”

    “逮捕你自然有理由,请你先跟我们走。”

    就这么着,李招娣跟着警察走了,还带上手铐。

    李保山呆呆看着这一切,就没明白过来,到底是怎么回事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李招娣涉嫌走私,被判八年。

    她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,只让李保山找律师。

    可李保山在跟律师了解情况后,有了自己的一套想法。

    律师告诉他,要证明李招娣的清白,需要找很多的人证和物证。

    可是物证极其难找,人证可以花钱收买。

    而如果不去救李招娣,那么这家公司,根据法律而言,是由李保山代为管理的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只要李招娣坐牢,公司的一切就都是李保山的。

    齐利隆没有立遗嘱,资产自然归妻子所有,妻子被抓,资产归弟弟保管,一切都合乎情理。

    想到这些,李保山就不打算救自己的姐姐了。

    但他需要姐姐李招娣写一份书面说明——由他来管理一切。

    李保山很狡猾,安排了一个不为姐姐开脱的律师去法院。

    等李招娣坐牢的判决书下来后,他才跟姐姐见了一面。

    “姐,我找了很多律师,实在是没办法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不去找大律师呢,怕花钱么?”

    “我找了,我连燕京的律师都找了,可人家说,物证摆在那边,没办法开脱。姐,你放心,我会继续给你找律师的,只是……公司这边,你得给写一份转交书,让我代为管理。不然,公司会被那些股东给霸占。”

    李招娣没想那么多,也不知道这些是弟弟落井下石的阴谋。

    她也无需考虑那些,毕竟弟弟是自己人。

    “那你一定要给我找最好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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